全流程数字化 · 合规可溯源 · 智能驱动效率
从流程效率到商业价值的全面衡量,定义实验室数字化成熟度
完全满足《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试行)》及CMA/CNAS评审要求
| 条款编号 | 要求内容 | 要求级别 | 本系统 | 系统展示方式 |
|---|---|---|---|---|
| 5.2.1 | 系统应具备监测业务流程管理、资源管理、监测(检测)能力范围管理功能。 | 应 | 已具备 | 全面覆盖实验室工作内容,可咨询 |
| 5.2.2 | 系统宜具备文件控制、档案管理、服务客户、不符合及纠正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服务等功能。 | 宜 | 可配置 | 支持灵活配置,满足管理体系需求 |
| 5.1.3 | 移动终端应符合 GB/T 37729 相关要求。 | 应 | 已具备 | 符合文件要求,可咨询 |
| 4.2 | 系统应覆盖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所有监测活动,并满足自身业务工作的需求。 | 应 | 已具备 | 覆盖全部资质能力范围 |
| 4.1 | 系统的功能和流程应符合 GB/T 27025、HJ 630 以及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自身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 应 | 已具备 | 符合国际/国内标准体系 |
| 4.5 | 系统建设可参照 RB/T 029 执行。 | 可 | 已具备 | 参照执行,流程完善 |
| 4.1(注) | 相关功能和流程还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相关规定。 | 应 | 已具备 | 完全满足资质认定要求 |
| 4.6 | 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落实全流程管控要求,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安全可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体系规定。 | 应 | 已具备 | 与实验室管理协同对接,可咨询 |
| 4.6 | 系统的验收、运行、维护、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可参照 RB/T 028 执行。 | 可 | 可配置 | 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可咨询 |
| 4.5 | 采用成品系统的,应至少包括测试、培训、试运行等工作内容。 | 应 | 已具备 | 标准产品,覆盖上线全流程 |
| 5.1.3 | 若配置移动终端用于采样和现场测试,应具备定位和授时功能,应能实现离线状态下的数据存储及后续同步更新。 | 应 | 已具备 | APP支持授时定位和离线使用,咨询获取演示视频 |
| 6.1.3.4 | 系统宜配备移动终端,支持在现场无网络或信号较弱环境下离线操作,实现现场授时、定位、记录填写、监测结果录入等功能,并自动生成采样及现场测试原始记录。 | 宜 | 已具备 | 完整移动端解决方案 |
| 6.1.7.1 | 系统应支持监测结果录入功能,支持手工录入以及扫描上传。 | 应 | 已具备 | 支持现场通过APP填写记录,咨询获取演示视频 |
| 6.1.3.1 | 系统应具备现场采样及现场测试原始记录信息的录入功能,支持手工录入以及扫描件上传。 | 应 | 已具备 | 支持多种录入方式 |
| 6.1.3.5 | 系统宜支持现场监测多媒体信息的采集,可采集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记录采样或现场监测过程与状况。 | 宜 | 已具备 | 支持多媒体附件上传 |
| 6.1.8.6 | 系统宜具备根据业务类型匹配报告模板和报告生成功能,支持通过获取合同信息、样品信息、监测项目及监测结果等自动生成监测报告。自动生成监测报告时不应选择部分项目或点位出具监测报告。 | 宜(不应强制) | 已具备 | 支持通过APP填写审批,咨询获取演示视频 |
| 6.1.3.3 | 系统应优先支持现场采样及现场测试数据和信息的直接采集与传输。 | 应 | 可配置 | 具备开放接口,可咨询 |
| 6.1.4.3 | 系统宜提供多种样品交接登记方式,包括手动录入登记、条码/二维码标签扫描登记等。 | 可 | 可配置 | 支持条码/二维码扫描 |
| 6.1.6.3 | 系统宜具备仪器数据直接采集功能,自动保存测试结果、过程参数及对应谱图文件;对于不具备数据直接采集功能的仪器,系统应具备附件上传归档功能,并确保归档附件与对应原始数据关联溯源。 | 宜/应 | 已具备 | 实现仪器数据自动采集及附件关联 |
| 6.1.4.5 | 系统宜支持样品标签打印功能,标签应载明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监测点位、采样日期、监测项目、保存方式、样品状态等信息;可采用二维码载体,实现样品标签相关信息快速查看与溯源。 | 宜 | 已具备 | 支持二维码标签打印与溯源 |
| 8.2.2 | 系统应采用预分配密钥、数字证书等安全机制采集生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数据,确保接入设备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 应 | 可配置 | 系统可针对设备配置专用数据接口,可咨询 |
| 5.3.2 | 当系统无法直接采集数据和信息时,应完整保存纸质或其他电子介质记录,此类记录可通过附件上传或文件链接等方式保存在系统中,以实现系统对此类记录的追溯。 | 应 | 已具备 | 实现主动取数并存储原始格式数据,见演示直播 |
| 5.2.3 | 系统可具备采用生物特征识别、大数据分析、大模型等智能化手段,实现对监测数据质量风险分析与预警、人员能力评估、业务运营趋势分析、智能资源统筹调配、能效管理、需求预测等功能。 | 可 | 可配置 | 具备开放接口和灵活表单配置,可咨询 |
| 6.1.1.2 | 系统应支持合同/委托书的查询和统计。 | 应 | 已具备 | 具备灵活表单配置,可咨询 |
| 6.1.9.7 | 系统宜具备按任务编号、样品编号、时间范围等检索与导出原始记录的功能。 | 宜 | 已具备 | 支持多维度检索与导出 |
| 6.1.7.4 | 系统宜具备质量控制数据自动计算、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宜包含按预置计算公式自动计算质控指标、自动判定质控结果符合性,以及相关质控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内容。 | 宜 | 可配置 | 支持质控指标自动计算 |
| 6.4.2.3 | 系统宜利用质量控制结果开展趋势分析并实现预警,评估来自人员、仪器、方法等方面的风险,为管理体系运行提供改进建议。 | 宜 | 可配置 | 支持趋势分析与预警 |
| 6.4.2.2 | 系统宜具备按监测项目、监测人员、监测时间等维度对质控数据检索、查询、统计,并生成质控统计数据表的功能。 | 宜 | 可配置 | 多维质控统计报表 |
| 6.4.6.2 | 系统宜收集相关信息,如业务量变化、客户类型变化、监测任务类型变化、仪器使用频次、结果有效性分析、人员能力变化等,通过评估分析提供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改进建议。 | 宜 | 可配置 | 数据驱动管理改进 |
| 6.1.8.9 | 当需要进行标准限值比对、历史数据比对、同类型监测数据一致性比对时,系统宜支持数据智能辅助审核功能。 | 宜 | 可配置 | 系统支持数据比对及提示,可咨询 |
| 6.1.9.2 | 系统应支持通过扫描等方式,将无法自动采集数据的纸质记录转换为电子格式归档,并确保所有记录可追溯。 | 应 | 已具备 | 系统自动收集订单表单,自动归档,可咨询 |
| 6.1.9.3 | 系统应具备记录数据和信息的录入、修改、退回等操作日志的功能,内容至少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及内容等,并以不可更改的电子记录形式完整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 | 应 | 已具备 | 完整审计日志,防篡改 |
| 6.1.8.2 | 系统应支持监测报告和相关记录的完整保存,监测任务合同(委托书/任务单)、监测方案、合同评审、分包、监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审核记录、监测报告等应一并保存。 | 应 | 可配置 | 支持全流程文档关联保存 |
| 4.4(注) | 电子印章的管理应符合《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应 | 可配置 | 可对接e签宝、法大大等公信签章平台,可咨询 |
| 6.1.8.7 | 系统宜支持监测报告用章和人员签字使用电子签章。 | 宜 | 可配置 | 支持电子签章集成 |
| 8.2.1 |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进行完整性校验,防止数据被篡改或丢失,并记录传输日志。 | 应 | 可配置 | 基于三级等保的数据建构,可咨询 |
| 8.4 | 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 应 | 已具备 | 支持自动备份与恢复策略 |
| 4.3 | 机构应有措施确保系统运行的正确性和稳定性、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操作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功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 应 | 已具备 | 全方面保障系统可靠性 |
| 8.2.1 | 日志内容应包括基本要素、内容标识、状态信息、关键审计信息等。 | 应 | 已具备 | 完整审计日志 |
| 8.3.1 | 系统应对敏感及核心业务数据加密存储,严格管控数据库访问权限,数据存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满足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要求。 | 应 | 可配置 | 支持数据加密存储 |
| 8.3.2 | 系统应开启并配置数据库系统的安全审计功能,记录所有访问、查询、修改、删除、权限变更等关键操作行为。 | 应 | 已具备 | 数据库审计功能 |
| 4.7 | 系统应建立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备份与恢复、共享与销毁、应急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与安全保障体系,符合 GB 17859、GB/T 37964、GB/T 38673 相关要求,并通过身份认证、权限控制、数据校验、审计跟踪、数据加密、系统日志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追溯性,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 GB/T 22240、GB/T 22239 相关规定。 | 应 | 已具备 | 三级等保架构,全面合规 |
| 5.3.1 | 系统应优先通过串口、网络接口、无线通讯等方式采集监测仪器数据和信息,或通过解析仪器的数据文件和图谱获取数据,同时将原始文件、谱图等附件保存至系统中。 | 应 | 已具备 | 实现主动取数并存储原始格式数据,可咨询 |
| 5.3.3 | 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采集和输出的数据、谱图、操作日志等,应直接存储或输出至系统,以不能进行人工修改的形式保存,并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 | 应 | 已具备 | 数据防篡改机制 |
| 7.4.1 | 系统退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机构自身管理体系的要求。 | 应 | 可配置 | 文件支持 |
| 8.4 | 机构应定期开展备份与恢复程序的测试与演练,确保备份和恢复机制有效。 | 应 | 已具备 | 支持定期演练与验证 |
| 8.5 | 对外数据共享应履行审批、脱敏及保密管控要求,数据销毁与设备报废应按规范执行安全处置并留存记录,防止数据泄露。 | 应 | 可配置 | 数据共享审批流程 |
| 7.2.1 | 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系统操作手册,内容至少包括系统运行保障管理流程、系统功能变更管理流程、系统异常处理管理流程等。 | 应 | 可配置 | 提供标准操作手册 |
| 7.3.2 | 对系统的任何修改和调整,包括功能改进、维护或升级等,均应在实施前重新确认和批准,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 应 | 已具备 | 变更审批流程完善 |
| 7.3.1 | 机构应设立系统维护岗位,建立问题反馈及解决机制,明确维护团队、日常工作、故障申报及处理等相关要求。 | 应 | 可配置 | 支持运维管理体系 |
| 7.4.2 | 机构应建立系统退役管理程序,明确申请、审核、批准职责和流程,制定退役方案和数据处置方案,按程序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 应 | 已具备 | 系统退役管理方案 |
| 8.1 | 系统应对数据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资产台账,明确数据归属、保护等级、存储位置、保存期限及安全责任人。 | 应 | 已具备 | 数据分类分级管理 |
| 8.6 | 机构应制定数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异常处置闭环流程,明确系统故障、数据异常、操作失误等情况的上报路径、处置时限、责任分工等。 | 应 | 已具备 | 应急预案与处置流程 |
| 7.2.2 | 机构应通过日常监控、内部审核、外部评审、管理评审等途径,核查系统及其辅助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定期对系统与管理体系要求的符合性和适宜性进行确认并保存确认记录,必要时提出系统更新建议,持续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 应 | 已具备 | 持续符合性确认机制 |
| 7.3.3 | 当系统由外部单位进行管理和维护时,应明确对供应商的服务要求,定期组织监督,如核查系统的软件维护、配套设备维护、备份维护、应急维护等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内容,评价其服务质量,确保外部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作为合格供应商的评价依据。 | 应 | 已具备 | 供应商管理体系 |
| 7.1 | 系统投入使用前,应依据合同、项目需求书、相关标准规范等,对硬件性能、软件功能、安全性等进行验收和确认,确保满足本文件规定和预期需求,并保存测评报告,作为符合性的证据。 | 应 | 已具备 | 标准验收流程与报告 |
| 5.1.1 | 系统应配置与机构监测活动类型和工作量相匹配的终端设备,用于监测人员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如计算机、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 | 应 | 已具备 | 支持多端使用,可咨询 |
| 5.1.2 | 若采用云存储服务,应与服务方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内容至少包括数据存储位置、安全责任及保密责任等。 | 应 | 已具备 | 支持云部署,可咨询 |
| 5.1.2 | 若机构自建机房并使用本地服务器/存储设备,机房应符合 GB/T 2887 要求,服务器/存储设备应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 应 | 可配置 | 支持本地服务器部署,可咨询 |
| 8.4 | 系统应采用双机热备份或云存储等方式备份,具备条件的机构可实施异地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 应/可 | 可配置 | 我司提供协助,完成服务器部署和备份 |
| 6.4.1.3 | 系统宜具备查新提醒功能,根据文件类型设置查新周期,提醒相关人员查新,可自动更新最近一次查新日期和下次查新日期,保存查新记录,形成查新报告。 | 宜 | 可配置 | 我司提供查新辅助服务,可咨询 |
| 6.4.1.1 | 系统宜具备对外部文件和内部文件的管理功能,实现文件编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废止、归档的闭环管理,符合自身管理体系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具备对文件的全方位管理能力,可咨询 |
| 6.4.1.2 | 系统宜支持附件上传,可自动生成文件清单,设置人员查阅权限,仅可查看发放范围内的授权文件。 | 宜 | 已具备 | 权限控制与文件清单 |
| 6.4.5.2 | 系统宜具备历次内部审核不符合项的统计分析功能,为下次内审策划提供依据。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可辅助进行体系管理,可咨询 |
| 6.4.6.1 | 系统宜具备管理评审流程管理功能,包括管理评审计划、评审输入、评审输出、评审记录及评审报告发布等环节,并保留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 | 宜 | 已具备 | 管理评审全流程支持 |
| 6.4.5.1 | 系统宜具备内部审核流程的管理功能,包括内审计划、内审记录、不符合项整改、整改追踪、内审报告发布等,并保留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 | 宜 | 可配置 | 内审流程可配置 |
| 6.4.4.2 | 系统宜支持从内部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客户投诉等来源自动触发不符合工作流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不符合工作自动触发 |
| 6.4.3.4 | 系统宜具备客户满意度调查功能,支持定期或不定期向客户发送满意度调查问卷,收集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建议,并保存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可具备客户满意度调查能力,可咨询 |
| 6.4.7 | 系统宜具备外部服务供应商管理功能,支持供应品验收及供应商评价,自动生成合格供应商目录等,并保存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可辅助进行供应商管理,可咨询 |
| 6.4.3.3 | 系统宜具备客户投诉管理功能,涵盖投诉接收、确认、调查及处理等全过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可具备客户投诉处理能力,可咨询 |
| 6.4.4.1 | 系统宜具备不符合工作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功能,包括不符合工作录入、处置方式判定、原因分析、纠正措施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跟踪及整改效果验证等环节,并保存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可追踪不符合工作及后续流程,可咨询 |
| 6.4.3.2 | 系统宜具备客户在线委托功能,客户可通过系统提交检测申请,录入委托信息、样品信息、监测要求等内容,可自动生成委托合同和任务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可提供客户下单接口,可咨询 |
| 6.4.2.1 | 系统宜具备制定、审核、批准质控计划的功能,并可实现根据自身管理体系分工自动下达质控任务,并保留相关记录。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具备质控工作管理能力,可咨询 |
| 6.2.1.1 | 人员管理的范围应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采样人员、样品管理人员、分析人员、报告编制人员、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等。 | 应 | 已具备 | 系统对人员有完善的管理,可咨询 |
| 6.2.1.4 | 系统应具备人员数量、职称比例、从业年限、工作岗位等统计功能。 | 应 | 可配置 | 人员统计报表 |
| 6.2.1.3 | 系统应具备人员权限设置功能,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如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外部维护人员等在实施相关工作前得到授权,防止非授权访问。 | 应 | 已具备 | RBAC细粒度权限控制 |
| 6.2.1.6 | 系统宜支持根据人员培训、监督、监控、考核、参加能力验证结果等信息,实现对人员能力的风险评估。 | 宜 | 已具备 | 人员能力评估与风险分析 |
| 6.2.1.5 | 系统宜具备对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能力确认、人员授权、人员监督、人员能力监控等管理功能,满足自身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实现人员技术档案的信息化。 | 宜 | 已具备 | 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 |
| 6.2.1.2 | 系统应具备人员基本信息的维护功能,具体信息内容应依据自身管理体系对人员任职条件和资格的要求设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入职时间、工作经历、工作岗位等。 | 应 | 已具备 | 人员信息档案 |
| 6.2.4.4 | 系统宜具备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期间核查计划与执行记录自动生成、库存及有效期提醒、使用量统计等功能。 | 宜 | 可配置 | 系统对溶液、标样有完善的管理,可咨询 |
| 6.2.4.2 | 系统宜具备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标识管理功能,支持标识打印,可采用条码标签或二维码等方式实现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信息查看。 | 宜 | 可配置 | 支持二维码标识打印 |
| 6.2.5 | 试剂、耗材管理可参照 6.2.4 要求执行。 | 可 | 可配置 | 试剂耗材全生命周期管理 |
| 6.2.4.3 | 系统宜具备自动生成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目录功能,支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与监测方法关联,实现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从购买、入库到领用的全流程动态管理。 | 宜 | 可配置 | 标准物质全流程动态管理 |
| 6.2.4.1 | 系统应支持建立标准物质台账,具备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本信息维护功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物质/样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有效日期、生产厂家、标准值及不确定度、库存量、存储位置、存储环境条件要求、证书等。 | 应 | 已具备 | 标准物质台账完整 |
| 6.2.3.3 | 系统宜具备仪器设备标识管理功能,支持标识打印,可采用条码标签或二维码等方式实现仪器设备信息查看。 | 宜 | 已具备 | 系统对设备、耗材有完善的管理,可咨询 |
| 6.2.3.6 | 系统宜具备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期间核查计划、维护计划自动生成功能,依据自身管理体系规定定期生成相关计划,实施过程中自动提醒,保存相关记录并自动更新仪器设备台账。 | 宜 | 可配置 | 计划自动生成与提醒 |
| 6.2.3.8 | 系统宜支持根据仪器设备使用年限、使用频次、故障率、历次校准结果、能力验证结果等信息,实现对仪器设备使用风险的评估并提供仪器维护、使用和更新等方面的改进建议。 | 宜 | 可配置 | 仪器风险分析与建议 |
| 6.2.3.5 | 系统宜支持授权人员上传仪器设备原始数据及相关谱图等信息,实现仪器设备、监测方法、样品信息、分析时间、操作人员、使用记录的有效关联,确保监测结果和原始信息可追溯。 | 宜 | 已具备 | 数据关联与追溯 |
| 6.2.3.4 | 系统宜支持记录仪器设备的出库、入库、使用信息,内容宜包含出入库时间、领取人、归还人、记录人、出入库状态、使用时间、使用人、监测项目、监测样品或任务编号等。 | 宜 | 已具备 | 设备出入库及使用记录 |
| 6.2.3.7 | 系统宜具备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功能,对仪器设备的购买/租赁/借用、仪器说明书、技术验收、作业指导书、检定/校准及结果确认、核查、使用、维护、停用、报废等进行管理,保留相关记录,并支持相关查询和统计分析。 | 宜 | 可配置 | 仪器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 |
| 6.2.3.1 | 系统应支持建立主要仪器设备台账,具备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具体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类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编号、设备产权(自有/租用/借用)、生产厂家、量值溯源方式及有效期、存放位置、使用部门、授权使用人、保管人、量值溯源信息、仪器设备状态等。 | 应 | 已具备 | 设备台账完整 |
| 6.1.7.3 | 系统宜具备校准曲线自动生成功能,可自动计算斜率、截距和相关系数等关键参数,保留相关记录,并与监测结果关联溯源。 | 宜 | 已具备 | 具备完整的曲线管理功能,可咨询 |
| 6.3.1.2 | 系统应支持监测方法的变更管理,禁用失效的监测方法。 | 应 | 已具备 | 系统对资质方法有完善的管理,可咨询 |
| 6.3.2 | 系统应具备对授权签字人报告签发范围的管理功能,宜支持与 6.3.1.1 相关联且符合自身管理体系规定的授权范围。 | 应/宜 | 已具备 | 授权签字人范围管理 |
| 6.3.1.1 | 系统应具备对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应依据机构获得的各类资质能力范围确定具体内容,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项目/参数、方法名称、标准编号、方法适用范围、启用日期、监测类别等基本信息。 | 应 | 已具备 | 能力范围信息化管理 |
| 6.3.1.3 | 系统宜支持监测能力范围与相关授权人员(如采样、分析、仪器操作人员、审核、质量监督员、授权签字人等)、场所、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受控的标准方法和作业指导书文件等相关联。 | 宜 | 可配置 | 能力范围关联管理 |
| 6.3.1.4 | 监测方法数据库宜包含方法适用范围,监测过程的要求(如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保存、样品流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分析测试、结果计算等),技术参数要求(如检出限、计算公式、结果有效数字和量纲等),以及质量控制措施(如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有证标准物质/样品测定等)的判定要求等。 | 宜 | 可配置 | 方法库结构化配置 |
| 6.2.2.1 | 系统宜具备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固定场所和临时场所进行记录与管理的功能,并与相关监测活动相关联。 | 宜 | 可配置 | 系统支持对实验室环境和样品环境的实时管理,可咨询 |
| 6.2.2.2 | 系统宜具备环境条件监控设备及监控数据的直连直采和预警功能,当环境条件不满足方法要求时,可实现自动提醒或限制操作。 | 宜 | 可配置 | 环境监控与预警 |
| 6.2.2.3 | 系统宜具备场所环境条件的统计分析功能,实现按时间、区域、样品等的分类查询和数据导出。 | 宜 | 可配置 | 环境数据分析报表 |
| 6.1.4.4 | 系统宜支持样品信息的查询与检索;当样品超出保存时限,或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时,系统自动进行提示。 | 宜 | 可配置 | 样品有效期与环境预警 |
| 6.1.2.1 | 系统应具备监测方案制定及审核功能。 | 应 | 已具备 | 见演示直播 |
| 6.1.7.2 | 系统应支持依据预置计算公式和数据修约规则自动计算监测结果。 | 应 | 已具备 | 智能计算与修约 |
| 6.1.8.3 | 审核和签发的流程应符合自身管理体系的要求。 | 应 | 已具备 | 自定义审核流程 |
| 6.1.6.1 | 系统应具备分析测试过程原始记录信息录入功能,支持手工录入以及扫描上传。 | 应 | 可配置 | 支持多种原始记录录入 |
| 6.1.2.1 | 系统应支持依据自身管理体系规定的程序对监测方案进行审核,并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意见及相关附件等。 | 应 | 已具备 | 方案审核记录完整 |
| 6.1.8.8 | 系统宜支持监测报告防伪功能,自动生成二维码等防伪标识。 | 宜 | 可配置 | 报告二维码防伪 |
| 6.1.4.2 | 系统应具备对样品的交接和流转过程的管理功能,依据自身管理体系规定,实现样品接收、保存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 应 | 已具备 | 样品流转追溯 |
| 6.1.2.2 | 系统应具备监测方案变更及审核功能,应依据自身管理体系规定程序对监测方案进行变更,并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应包括变更申请、变更内容、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意见及相关附件等。 | 应 | 已具备 | 方案变更留痕 |
| 6.1.9.6 | 系统应支持审核记录与对应原始记录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6年,保存格式应支持长期读取。 | 应 | 已具备 | 记录长期保存与可读 |
| 6.1.1.4 | 应支持按预置规则自动分配或手动分配监测任务,自动关联监测人员授权信息,并将任务推送至相关授权的监测人员。 | 应 | 已具备 | 任务自动分配与推送 |
| 6.1.1.3 | 系统应具备合同评审功能,依据自身管理体系规定的程序对客户需求、监测能力、偏离、分包及风险条款等进行评审,并保留相关记录。 | 应 | 已具备 | 合同评审流程 |
| 6.1.9.4 | 系统应具备原始记录复核和审核功能,复核和审核过程中可调阅相关信息,包括合同、任务、方案、样品、原始记录、仪器数据、图谱文件等,复核和审核的流程应符合自身管理体系要求。 | 应 | 已具备 | 审核信息关联调阅 |
| 6.1.8.3 | 系统应具备报告审核和签发功能,审核和签发过程中可调阅相关信息,包括合同、任务、方案、样品、原始记录、仪器数据、谱图文件等,并保留相关审核和签发记录。 | 应 | 已具备 | 报告审核调阅与记录 |
| 6.1.1.1 | 系统应具备监测合同/委托书登记功能,内容应包括任务名称和编号、委托单位名称及地址、监测地点、监测类别、监测项目、监测方法、样品信息、签订日期、履约期限、出具报告的数量和报告发送方式等,并支持原始扫描件上传。 | 应 | 已具备 | 合同登记与附件上传 |
| 6.1.9.5 | 系统应支持原始记录修改,记录修改日期、修改内容及修改人等,并确保修改过程可追溯至历史版本。 | 应 | 已具备 | 修改留痕与版本追溯 |
| 6.1.3.2 | 系统应支持实施现场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现场平行等)。 | 应 | 已具备 | 现场质控措施支持 |
| 6.1.4.1 | 系统应依据自身管理体系规定的规则,支持样品唯一性标识管理,在样品制备、前处理和分析等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可追溯。 | 应 | 已具备 | 样品标识全程追溯 |
| 6.1.8.5 | 系统宜具备利用移动终端进行审批、查询等功能,实现线上审批、任务提醒及信息检索与查询。 | 宜 | 已具备 | 移动端审批与查询 |
| 6.1.2.1 | 必要时应制定采样计划,采样计划至少应包括监测点位、采样人员、采样周期、采样频次和监测项目等内容。 | 应 | 已具备 | 采样计划管理 |
| 6.1.5.2 | 若样品分析前需开展萃取、消解、浓缩等前处理操作,系统应具备对前处理过程管理功能,并支持前处理过程相关记录与监测报告关联溯源。 | 应 | 可配置 | 前处理过程记录 |
| 6.1.1.4 | 系统应具备任务下达功能,应依据内部管理职责分工,将合同/委托书信息转化为内部标准化监测任务,并自动生成任务单。 | 应 | 已具备 | 任务自动转化与下达 |
| 6.1.1.2 | 机构应建立合同/委托书的唯一性编号(或检索号),并与任务单、监测报告编号双向关联。 | 应 | 已具备 | 编号双向关联 |
| 6.1.6.2 | 系统应支持实施自控和他控质量控制措施(实验室空白样品、平行样品、加标样品、标准样品等)。 | 应 | 已具备 | 质控措施全面支持 |
| 6.1.9.1 | 系统应支持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前处理、分析测试各流程环节相关信息的关联,完成保存记录,实现监测结果的可追溯。 | 应 | 已具备 | 全流程信息关联追溯 |
| 6.1.1.5 | 系统宜具备任务时限管控功能,预设方案制定、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报告编制及审核等各环节时限,实时显示任务完成进度与任务状态,对超时未完成环节自动预警提示并统计。 | 宜 | 已具备 | 任务时限预警与进度看板 |
| 6.1.8.4 | 系统应具备报告修改和回收的流程管理功能,依据自身体系文件执行;对已签发报告的修改,应保留修改前后的信息;对已签发报告的回收,应记录报告回收过程、原因及重新发布报告的标识等。 | 应 | 可配置 | 报告修改回收管理 |
| 6.1.5.1 | 针对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类样品,如需开展干燥、研磨等制样操作,系统应具备对制备过程的管理功能,并支持制样过程相关记录与监测报告关联溯源。 | 应 | 可配置 | 制样过程记录与溯源 |
| 4.4 | 系统如使用电子签章(包括人员签名、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公章、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标识等),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 应 | 可配置 | 完善的签字权限管理,可对接外部签章系统,可咨询 |
| 8.1 | 应根据人员权限设定,与相关人员(包括外部运维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安全承诺,落实安全保密责任。 | 应 | 已具备 | 系统具备多级、多类权限管理,可咨询 |
| 6.4.3.1 | 系统宜具备客户基本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客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等基础信息的录入、维护和查询。 | 宜 | 已具备 | 系统具备完善的客户管理能力,可咨询 |
| 6.1.1.1 | 当委托方相关要求、标书、合同发生偏离或变更时,系统应具备记录和提醒变更的功能,并支持合同的修改、补充。 | 应 | 已具备 | 实现流程覆盖,可咨询 |
| 6.1.8.1 | 系统应支持监测报告编制,支持监测报告手工编辑和完整保存,并与相关原始记录关联溯源。 | 应 | 可配置 | 系统支持模板报告生成和在线编制,可咨询 |
| 7.4.3 | 系统硬件设备退役应采用不可逆方式清除存储数据,防止数据泄露。 | 应 | 设备商 | 设备功能 |
| 6.2.3.2 | 系统应与生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的防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相关功能相适配。 | 应 | 设备商 | 适配仪器防篡改功能 |